10月13日至15日,第十次全國律師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。會議期間,司法部對130家“全國優(yōu)秀律師事務所”和289名“全國優(yōu)秀律師”進行了表彰。凌云律師事務所黨總支黨員、凌云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耿國平律師被授予“全國優(yōu)秀律師”稱號。作為律師,他秉承著“知行合一維護公正”的信念,在實踐中一次次積累,在一系列轟動全國的大案要案中挺身而出,為法治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
“我們從事的是正義的事業(yè)”
許多人對律師職業(yè)存在誤解,因為律師有時要“幫壞人說話”。那么,律師該不該為“壞人”辯護?
耿國平認為,律師辯護的意義在于要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,面對剛剛進入律師行業(yè)的后輩,他經(jīng)常說:“我們所從事的律師職業(yè),不僅僅是一種謀生的手段,更是一種正義的事業(yè)、公益的事業(yè)、良心的事業(yè),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律師的天職?!?/span>

2011年10月5日,轟動全球的糯康湄公河故意殺人案中國13名船員遇害,被害人家屬找到了耿國平?!爱敽炏路稍械哪且豢?,我覺得這是我作為律師義不容辭的責任?!蹦嵌稳兆永?,他經(jīng)常思考的問題是:如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如何讓糯康等犯罪分子被繩之以法,如何讓受害者的家屬得到合理的賠償……
對于湄公河案,耿國平認為,它還有更為深遠的意義:這個案件的代理,展示了中國律師的形象和立場:犯我中華者,雖遠必誅!
“從事律師職業(yè),與其說是為了謀生,不如說是良知的選擇,我希望用我所學,去幫助更多當事人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,讓公平和正義真正滲透到每一個人的身邊?!惫秸f。
只有小律師,沒有小案件
執(zhí)業(yè)二十多年,耿國平辦過很多案子,但每次每個案子,他依然是像第一次辦案子一般謹慎對待,因為信奉“只有小律師,沒有小案件”。
執(zhí)業(yè)以來,耿國平先后榮獲“云南省勞動模范”“云南省優(yōu)秀共產(chǎn)黨員”“云南省五一勞動獎章”“云南優(yōu)秀青年五四獎章”“云南省十佳青年律師”“昆明市十佳律師”等榮譽稱號。先后辦理過糯康湄公河綁架殺人案、云大馬加爵故意殺人案、掃黑除惡第一案孫小果案等大案要案。

“所有這些對我自己而言都只是鼓勵和鞭策,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做律師一定要先保持平和的心態(tài),放低身價,從最容易、最簡單的小事做起,特別要注意工作中的細節(jié)。多去發(fā)現(xiàn)同仁律師們的長處,多去尋找自身的不足,見賢思齊,見不賢而內(nèi)自省?!惫秸f。
知行合一,志存高遠
常常有人問他,既然已經(jīng)當上了大學教師,為什么還要從事律師職業(yè)?耿國平認為,法學是一門社會科學,法律只有經(jīng)過一個個案件的淬煉,才能夠日臻完善;作為法律人,只有在一次次實踐中積累、總結,才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,才能做到教學相長,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平正義。

耿國平律師表示,律師是法治的踐行者,與法官、檢察官的定位不同,律師職能是服務,他們在法律框架內(nèi)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有了律師的存在,法律有了生命,弱者有了依靠。在社會活動中,律師可幫助需要正義的弱勢群體對抗強勢的行政單位、部門、大公司、大企業(yè),在權力運行活動中,律師的存在是對濫用權力的一種制衡約束。即便當事人是犯罪嫌疑人,罪惡累累,律師都會為他爭取法律上的合法權益。公民本有的尊嚴和自由也由此得以伸張。
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離不開律師的全面參與,律師參與法治國家建設,從而使依法治國有了專門的力量保障。
通訊員 志雄 文/圖
責編 楊 奧審核 邱忠文